2008年10月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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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外人撕毁笔录被司法拘留
刘晓丽 张剑波

  本报讯  因对庭审笔录效力存在误解,案外人柳某将法院庭审笔录当场撕毁。近日,象山法院对扰乱司法秩序、妨碍诉讼活动的案外人柳某实施了司法拘留。
  9月24日上午,象山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史某与被告励某借贷纠纷一案。在审理过程中,史某诉称励某曾向其借款2万元,现只归还本金3000元及利息3500元。励某辩称确实曾借款2万元,但之前已归还1.4万元。庭审结束后,法官当庭宣读庭审笔录,原告核对无误后在笔录上签了字。
  史某和其表哥柳某向法官提出查阅庭审笔录的要求。因柳某不是该案当事人,无权查阅庭审笔录,法官遂只将笔录交与史某。
  柳某凑到史某那里看了笔录。没想到,柳某指着笔录上被告励某当庭陈述的记录内容大声叫道“被告这样说还让原告签字,这是法院在欺骗原告”,并随即将庭审笔录撕碎。承办法官见状急忙上前劝阻,结果手上多了几道伤痕。
  事后才知道,柳某误认为在笔录上签字就意味着同意被告所说的内容,法官让原告在笔录上签字是故意欺骗原告。但当法官解释了笔录的效力后,柳某不仅毫无悔意,还扬言要打法官。
  因柳某的行为已妨碍了正常的诉讼活动,象山法院作出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。当法警把手铐拿出来时,柳某顿时脸色苍白。